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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铜陵学院委员会学生支部工作制度(试行)
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团结、教育团员青年的作用,加强团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试行制度。
一、团支部
1、铜陵学院学生团支部是根据《团章》而建立的基层团组织,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
2、团支部受团委、系党总支和系团总支的领导,并努力争取辅导员(班主任)的具体指导和帮助;
3、团支部的基本任务: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章》、《团章》、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2)宣传、执行中国共产党、共青团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完成党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或组织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等“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活动;
(4)发展新团员,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收缴团费,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5)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执行民主评议团员制度和团员证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带领、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
4、团支部的建立以班级为单位,每个班级建立一个团支部。
二、支部团员大会(简称支部大会)
5、支部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是支部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
6、支部大会主要职能:
(1)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内外大事,讨论院、系、班级工作,提出各种有益的建议和意见。
(2)讨论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表彰先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讨论发展新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奖励或处分。
(4)讨论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5)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院、系团代会的代表。
7、团内选举工作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经过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
三、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
8、支委会是团支部在支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它按照支部团员大会精神,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
9、团支部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支委会应当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系团总支批准,报团委备案。
10、支委会每届任期一年,任期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在任期内如需调整支委会成员,须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提出,系团总支同意后方可进行。
11、支委会一般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必要时吸收小组长参加。
四、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小组长
12、团支部书记的职责
(1)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及指示,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
(2)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带领团员青年完成学院党政部门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组织团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章》、《团章》的组织领导工作,做好新团员发展工作、超龄离团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工作。
(5)做好《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内容登记申报的初审工作。
13、组织委员的职责
(1)负责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2)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建议支部对团员进行表扬、奖励和批评、处分。
(3)搞好团员统计,转接团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作好团员证的注册工作。
(4)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
14、宣传委员的职责
(1)组织团员青年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政以及《党章》、《团章》等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基本知识。
(2)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如组织团课学习、办墙报,为院报及广播站组织宣传稿件,举办形势政策报告等。
(3)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课余活动)。
15、团小组长的职责
(1) 根据支部要求,组织开展各类活动。
(2) 协助支部委员做好团员教育管理各项工作。
(3) 团小组长履行团干义务,享受团干评优等各项权利。
五、团支部组织生活
16、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
(1)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团的知识和革命传统教育。
(2)讨论团支部的工作任务,检查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团员民主评议。
(4)对团员青年进行党、团的基本知识教育。
17、团的组织生活形式:
包括:“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支部大会、团小组会、团课),各种形式的学习和活动,要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
六、团员管理
18、团支部是对团员进行教育的基本单位。团支部对团员进行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对团员提出要求和分配一定的工作;
(2)及时接转团组织关系,按规定收缴团费;
(3)慎重做好团员离团、脱团、退团工作;
(4)严格执行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制度、团内“推优”制度;
(5)做好团员登记和统计工作;
(6)关心团员的思想、学生、生活和工作。
19、对团员的奖励形式
对团员的奖励形式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记光荣簿。
20、对团员的处分形式
对团员的处分形式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21、团员入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22、“团员有退团的自由”,要求退团的团员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经系团总支批准,报团委备案,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23、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说明他的组织观念淡薄,巳丧失了团员的起码条件,只要有上述两种情况中的一种,就被视为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团总支批准,团委备案。批准、备案应口头通知其本人,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24、团员应按团章规定交纳团费。团员入党后,只交纳党费,不交纳团费。
七、团员的发展、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按《团章》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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