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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搞好教室管理、维护教学场所的秩序,创建一个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和优美舒适的学习场所,促进校风学风、校容风校貌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评比办法。
一、评比项目:
(一)文明教室
(二)优秀劳动生活委员
二、评比条件
(一)文明教室
1、卫生标准:(总分10分)
(1)地面(3分):未打扫干净(如有果壳、废纸等)酌情扣0.5—2分,废纸每张扣0.2分,发现痰迹每只扣0.1分,教室不得用水冲洗,只能用拖布来拖洗地面,否则扣1分。清扫出来的垃圾未倒入垃圾桶内,对放在教室门口,酌情口0.5分。 (2)门窗(2分):门窗应当擦洗干净、玻璃明亮。门有脚印或乱涂写,则按情况扣0.5—1分,玻璃根本未擦洗,扣2分,未擦洗干净的酌情扣0.5—1分。 (3)桌椅(2分):课桌椅应当保持整齐干净,桌面无乱涂刻,讲台干净无灰尘。如发现桌上、讲台上有灰尘或粉笔头等,则酌情扣0.5—1分,不整齐的扣0.5—1分,扫把、水桶等未放整齐的扣0.5—1分。(扣完为止)
(4)墙壁与黑板(3分):墙壁应当保持清洁。如发现墙壁有脚印或乱涂写,则酌情扣0.5--1分,有蜘蛛网的每发现一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黑板未擦洗的扣1分,黑板已擦未洗的扣0.5分,如留有粉笔头,每个按0.1分扣完为止。 2、学生行为规范
(1)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应当保持肃静,不准喧哗。
(2)按时上课、下课,不迟到,不早退,课前班长检查出勤情况,在班日志上记载,并报告任课老师。
(3)尊师重教。上课时班长喊“起立”口令(合班上课由各班长轮流值日)。提问要举手,回答问题要起立。
(4)讲文明,保持服装整洁。不准穿背心、拖鞋、短内裤进入教室。
(5)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除周五晚上和双休日白天外,不得在教室组织舞会和其它文体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举办活动,需到教学楼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6)节约用电:人走之后应随手关好日光灯、电风扇。
(7)不乱刻、乱划、乱写,不损害公物。
(二)优秀劳动生活委员:认真履行劳动生活委员的职责,以身作则,组织全班同学共建“文明教室”,一般所在班级教室被评为“文明教室”;积极配合学生会劳动生活部的工作,符合学生会劳动生活部制定的其他条件。
二、评比方法
(一)由各系根据学校制定的评分细则,每周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对本系学生教室进行检查,进行评分。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团委、院学生会备案。
(二)学院教务处、后勤集团、团委、学生会等部门组织人员,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并将结果及时公布。
(三)学期结束时,各系根据评比结果,推荐前1/5(四舍五入,每系至少可以申报一个)的教室参加院“文明教室”评比,由团委、学生会进行审核。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比资格(缺额所在系不再递补):
1、期末考试结束后,没有按照学院要求清扫教室卫生、锁好门、关好窗的;
2、在学院组织的检查(抽查)中,一学期有三次位于后10名的班级;
3、在学院组织的检查(抽查)中,一学期平均分有五次倒数第一的系,其所有班级教室不得评选“文明教室”。
4、墙壁、走廊上有明显的脚印或涂画,桌面刻画痕迹面积达1/3,责任区内的消防、安检设备损坏严重的班级级,不得评选“文明教室”。
5、不服从教学楼值班、管理人员管理的(由后勤集团认定)。
6、其他经研究,认为不能评选为“文明教室”的。
三、表彰及奖励
1、“文明教室”、“优秀劳动生活委员”由学院颁发奖状,授予荣誉称号,并适当予以物质奖励,其班级学生干部在“评优”、“推优”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2、在一学期教室卫生检查评比中,有1/2次位于本系后2名的班级,其班干不得参加“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等评选。
四、本办法试行,未尽事宜由团委、教务处另行补充规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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