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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度安徽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推动“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全面发展,根据皖青联[2006]3号文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我院2006年度安徽省“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的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选拔、推荐的范围是:2004—2005学年度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具体名单见院青联[2005]30号)。
二、评选标准
评选“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
1、“省级三好学生”评选的标准是: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2、“优秀学生干部”的标准是:必须担任班级和班级以上职务(含社团理事及以上成员);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有很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先进班集体”的标准是: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学生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晚自习出勤率、暑期社会实践参加率较高,补考人数少,积极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如实记载。
三、评选、推荐名额及方式
我院选拔、推荐省级“三好学生”15名、“优秀学生干部”3名、“先进班集体”3个。选拔、推荐名额及其方式为:
1、各系评选1名“省级三好学生”,全院合计评选12名。
2、各系推荐1名“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作为候选人(请附《2006年安徽省先进个人推荐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参加院评选,全院合计评选3名。
上述各系自行评选或推荐到院参加评选的2人中,至少有一名是院级学生干部。
3、团委、院学生会、学生社团学生干部在所在班级、系参加评选,若具备评选条件,因所在系指标限制,可推荐到团委,由团委组织评选,合计评选3名(具体评选事项另行通知)。
4、各系推荐1个“省级先进班集体”作为候选名单(请附《2006年度安徽省先进集体推荐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参加院评选,全院合计评选3个;
5、根据各系选拔或推荐结果,由学生处、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办公室等部门召开联席会初步确定省级先进个人、集体的人选,报学指委会议研究确定,并在全院公示3天。
四、几点要求
1、各系开展选拔、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活动应在系党总支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团总支、学生会承担,并适当吸收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参加。候选人的提名须经集体认真讨论,民主选举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授课教师及其它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上述标准,综合考评。选拔推荐出的候选人及候选集体名单及相关材料,由各团总支于2月23日下午下班前报团委、学生处,逾期视为弃权。
2、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在推荐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党总支反映,并与团委、学生处联系,以便掌握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切实把选拔、推荐工作做好。除严把学习成绩关外,还应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学院将从《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中所列具的六个方面进行量化评比(详见《学生管理手册》)。
3、被评选、推荐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的学生或班级,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由团委、学生处组织其认真填写《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高校)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高校)。
4、评选、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活动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形式,我院各系团组织和学生会要在党总支的领导下,把它作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要按照评选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实事求是,切实将此项工作做好,同时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及时总结评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为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一、2006年度安徽省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二、2006年度安徽省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抄 报:团省委、院领导
抄 送: 相关部门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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