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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团员教育民主评议活动的通知(院青[2006]9号)
各团总支、团支部: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是帮助团员青年坚定信念、增强意识、提高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切实加强团的基层建设,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构建我院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团委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深入开展团员教育民主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教育评议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16号文精神,以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广大团员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扬优点,克服缺点,明确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目标,进一步激发全体团员争做“四有”人才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严肃团的纪律,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组织领导
团员教育民主评议工作在团委统一领导下,各系可结合自身情况组成由团总支负责人、辅导员及团支部书记等主要学生干部参加的教育评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系教育评议、评优工作。各团支部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由团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委员会、团小组组织实施、落实。
三、方法与步骤
今年我院的教育评议工作分为准备动员、学习教育、自我小结、民主评议、审查定格与组织处理、团内评优等六个阶段。
1、准备动员阶段(3月17—22日)
各级团组织积极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使广大团员明确教育评议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统一认识,为下一阶段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作好思想、组织和机制准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团总支要以本次教育评议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团员证》注册、团费收缴、团员统计和电子文档建立工作,健全团小组,做好团情调研工作,掌握下步教育评议重点。
2、学习教育阶段(3月23日—29日)
各团总支、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好广大团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开展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开展向“身边的典型人物”学习。并通过开展新时期团员标准、“学院大发展,团员怎么办”等大讨论,以及“主题团日”活动,充分调动、激发学习动力,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团史团情的新高潮。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模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学习的基础上,团支部要向全体团员总结报告一年来的工作。
3、自我小结阶段(3月30日—4月2日)
每个团员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照《团章》、《学生管理手册》和学院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事实求是地写出书面小结,认真回顾总结自己近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民主评议阶段(4月3—4月9日)
团员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对照检查自己各方面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思想根源,进行自我总结。在此基础上,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团员逐一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评议意见,讨论并公布评议结果。评议应坚持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团员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填写《团员教育评议鉴定表》。
5、审查定格与组织处理阶段(4月10—15日)
各团支部在搞好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对每一个团员进行定格,然后将《团员教育评议鉴定表》交各系团总支,由系团总支进行最后审定。并将审定结果于4月18日前报团委备案,同时,各团总支对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团员进行团籍注册,对不合格的团员提出相应的组织处理意见,报团委。
6、团内评优(4月15—18日)
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铜陵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办法》、《铜陵学院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评选办法》等,开展团内平评优,团委将在“五四”前后进行表彰。
四、要求
1、各团总支要从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高度认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当前团员思想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及时向党总支汇报,取得系党政领导和辅导员老师的重视与支持,各系团总支要指导好所属团支部的准备动员与学习教育工作,帮助各团支部选择好学习材料,结合“寻找身边的榜样”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着重开展好主题团日活动,通过本次团员教育评议进一步活跃我院团的工作。要督促各团支部认真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找出差距,发扬优点,按照教育评议内容写一份年度工作总结,逐级上报。
2、各级团组织开展团员教育评议要注意几个阶段循序渐进,特别要抓好民主评议这一关键环节,在评议过程中,要做好考勤、会议、活动、总结等记录,防止流于形式,团委根据工作要求不定期抽查有关材料。各团支部、团总支对所属团员的定格意见须事先征求辅导员老师的意见。
3、各级团干要深入到基层联系点,院、系学生干部要参加所在班级团支部的教育评议活动,指导评议工作,确保评议取得良好的效果;各团总支要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做好教工团员的评议、评优工作;各团支部要组织积极要求进步的非团员青年参加此项活动,接受教育。
4、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要与创优良学风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团的各项活动相结合、与第三届学生社团文化节相结合、与社会主义荣誉观的学习讨论相结合、与加强团支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相结合,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团员的学习教育、定期培训、团员管理、团员评议、团干部考评、团支部管理、基层组织生活等制度,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谋求建立
5、对评议、评优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院团委反映。
附件:《团员教育评议鉴定表》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抄 报:团省委、院党委
抄 送:各党总支、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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