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珍爱生命之水,共建生态文明”活动的通知
各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引导我院大学生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生态家园建设的热情,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皖青联[2008]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开展“珍爱生命之水,共建生态文明”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以育人为根本,以传播生态理念,参与生态实践,开展生态体验,培育生态文化为着力点,立足校园,以铜陵市境内的长江流域为重点,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树立爱水节水护水的理念,开展爱水节水护水活动,激发广大青年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的热情。
二、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之水,共建生态文明
三、活动时间
2008年3月——5月
四、活动内容
1、传播生态理念
围绕传播水文明和建设生态校园,组织开展征文、演讲、论坛、讲座、生态考察等形式的活动,增强我院大学生的生态意识,深入开展节水、爱水、爱校园的活动。
2、参与生态实践
充分发挥我院学生会和青年学生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社团的作用,组织开展节水、爱水的系列活动。如在学生中开展“争当节约用水标兵”、“节约用水从我做起”、“校园是我家”活动等。
3、开展生态体验
广泛动员大学生学习环保知识,接受环保教育。组织学生就近开展生态环保主题教育活动和开展生态考察活动等。
4、弘扬生态文化
开展文艺采风活动,组织我院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爱好者和艺术类专业学生,通过多种方式考察铜陵市长江流域内丰富的水文化,深入挖掘根植于群众中的生态文化。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合作。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对此次活动要给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具体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
2、精心准备,确保安全。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可根据自身实际有选择的开展活动,各项活动都必须按要求上报院团委审批或备案。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外出考察活动由团委统一组织。
3、加大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积极争取各级新闻单位的支持,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活动结束后请将相资料及时上报院团委。
2008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