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铜陵学院学生会
项目 | 验收结论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þ达标 □未达标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þ达标 □未达标 | ||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þ达标 □未达标 | 实有60人 |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þ达标 □未达标 | 实有5人 |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þ达标 □未达标 | 实有6个 | |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þ达标 □未达标 | ||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þ达标 □未达标 | ||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þ达标 □未达标 | ||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þ达标 □未达标 | ||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þ达标 □未达标 | ||
9.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þ达标 □未达标 | 召开日期为: 2020年11月14日 | |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þ达标 □未达标 | ||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þ达标 □未达标 | ||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þ达标 □未达标 | ||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þ达标 □未达标 | ||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þ达标 □未达标 | ||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þ达标 □未达标 | ||
二、《铜陵学院学生会章程》
铜陵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讨论稿)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铜陵学院学生会是校党委领导的全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明德尚能、博学日新”的校训,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建设青马之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工作全过程,持续开展党的理论学习贯彻活动,重视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持久、生动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团结引导同学听党话、跟党走。
(三)成为同学之家,以同学为中心,广泛开展社会实践、课外学术、文化艺术、体育运动等方面的活动,增强同学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同学的科技素质、身体素质和人文素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搭好和谐之桥,积极发挥作为学校党委和行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依章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为安徽省学生联合会团体会员,接受安徽省学联的指导。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制。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依据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提出工作建议、批评和质询;
(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二)支持本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维护本会团结,推进本会发展进步。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领导,党委学工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下,依照本组织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八条 铜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学代会每年召开1次,遇特殊情况,经校党委及省学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学代会代表以民主的方式从各二级学院学生中产生,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二级学院、年级专业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铜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九条 铜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 制订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审议和通过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 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
(四)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以及应由学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铜陵学院学生委员会是铜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主要职权是: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决议,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
(三)检查、监督主席团的工作;
第十一条 铜陵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工作部门是铜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主席团由学代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应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由校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报上级学联组织备案。
主席团一般由5人组成。其主要职权是:
(一)执行学代会和学生委员会的决议,领导本会的日常工作;
(二)召集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提名本会各直属部门的正、副部长(主任)。
第十二条 各职能部(室)为本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可根据需要设置职能部门,但一般不超过6个。各部门设部长(主任)1名,副部长(副主任)1-2名。
第十三条 本会聘请校团委专职团干部担任秘书长。秘书长代表校团委指导和监督学生会的工作,列席全体委员会会议和主席团工作会议,对不称职的学生会工作人员有罢免建议权。
第四章基层组织
第十四条 铜陵学院学生会构建“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本院党组织领导下和团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校级学生会统一协调。
第十五条 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本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一般每年召开1次,选举产生参加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学生代表产生及其他职权可参照校级学生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对应,应参照本章程的原则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制定。
第十七条 建立校院两级学生会双向考评机制,校级学生会每年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对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二级院级学生会对校级学生会工作进行评议。
第十八条 班委会由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受院党委领导,接受本院团组织、学生会的指导。班委会应积极组织全班同学参加校、院学生会组织的活动。班委会应实行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
第五章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 本会工作人员中来自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其中主席团2-3名,部长级1-2名来自二级学院学生会。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主席团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二十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各项方针、路线、政策,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勤奋好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扎实,能够较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间的关系,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品行端正、作风务实,能够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到相关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热爱学生会工作,服从安排、工作踏实、不计得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第二十一条 对于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辞职或直接免职: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学校处分的;
(二)因学习交流、出国等原因离开学校的;
(三)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专业调整,不能继续参加原组织工作的;
(五)任期内学习成绩严重下滑,出现不及格课程的;
(六)道德失范,出现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
(七)未恪尽职守,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的;
(八)经组织研究,不宜继续参与学生会工作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铜陵学院学生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铜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院党发(2017)22号】同时废止。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主席团设成员5名,探索实行轮值制度,执行主席负责统筹协调当任学生会的总体工作。各直属工作部门是校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对主席团负责。
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设以下直属工作部门:办公室、学习科技部、实践外联部、劳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等。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 系 | 年 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解文慧 | 共青团员 | 会计学院 | 2018级 | 2019-2020学年2/37,4/37 | 否 | 班长 |
2 | 王子阳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18级 | 2019-2020学年11/41,8/41 | 否 | 曾任建工学院学生会实践部部长,现任班级班长 |
3 | 朱若晴 | 预备党员 | 会计学院 | 2018级 | 2019-2020学年8/42,8/42 | 否 | 团支书 |
4 | 曹 炯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018级 | 2019-2020学年15/51,4/51 | 否 | 院学生会体育部部长 |
5 | 穆 琦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018级 | 2019-2020学年10/52,10/52 | 否 | 经济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副部长 |
6 | 周 颖 | 预备党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18级 | 2019-2020学年 1/57,2/57 | 否 | 曾任建工学院团总支宣传部部长,现任班级班长 |
7 | 傅文康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018级 | 2019-2020学年 9/45,6/45 | 否 | 经济学院办公室主任 |
8 | 刘 英 | 共青团员 | 金融学院 | 2019级 | 2019-2020学年 3/50 | 否 | 班长 |
9 | 汪清华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019级 | 2019-2020学年 1/48 | 否 | 劳动委员 |
10 | 吴志豪 | 共青团员 | 电气工程学院 | 2019级 | 2019-2020学年 4/49 | 否 | 无 |
11 | 周若伊 | 共青团员 | 工商管理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无 |
12 | 陈丽雯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体育委员 |
13 | 李传奇 | 共青团员 |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团支书 |
14 | 周 瑶 | 共青团员 |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无 |
15 | 杜倩倩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无 |
16 | 张健超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无 |
17 | 林慧娟 | 共青团员 |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无 |
18 | 吴春缘 | 共青团员 | 金融学院 | 2019级 | 2019-2020学年14/50,14/50 | 否 | 宣传委员 |
19 | 崔丽涵 | 共青团员 |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 2019级 | 2019-2020学年13/49,8/49 | 否 | 权益委员 |
20 | 李 灿 | 共青团员 |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 2019级 | 2019-2020学年10/49,5/49 | 否 | 宣传委员 |
21 | 程志远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无 |
22 | 王宏俊 | 共青团员 | 电气工程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无 |
23 | 李蓉 | 共青团员 |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无 |
24 | 许雪丽 | 共青团员 |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无 |
25 | 徐梦芹 | 共青团员 | 法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学习委员 |
26 | 汤 明 | 共青团员 | 电气工程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无 |
27 | 褚嘉庆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019级 | 2019-2020学年2/49,2/49 | 否 | 无 |
28 | 汪 乐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019级 | 2019-2020学年12/60,6/60 | 否 | 副班长 |
29 | 郑永真 | 共青团员 | 法学院 | 2019级 | 2019-2020学年5/58,7/58 | 否 | 无 |
30 | 陈康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组织委员 |
31 | 汪鹏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副班长 |
32 | 吴蓉 | 共青团员 | 金融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文艺委员 |
33 | 刘金花 | 共青团员 |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无 |
34 | 牛兴娱 | 共青团员 |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团支书 |
35 | 王子俊 | 共青团员 | 会计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劳动生活委员 |
36 | 韩婷婷 | 共青团员 | 工商管理学院 | 2019级 | 2019-2020学年 2/48 | 否 | 心理委员 |
37 | 甘禹洲 | 共青团员 | 电气工程学院 | 2019级 | 2019-2020学年3/49,4/49 | 否 | 生活委员 |
38 | 张 宇 | 共青团员 |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 2019级 | 2019-2020学年7/49,6/49 | 否 | 无 |
39 | 张 鹏 | 共青团员 |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无 |
40 | 高统琳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无 |
41 | 王文慧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宣传委员 |
42 | 王艳晨 | 共青团员 | 会计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无 |
43 | 王 灿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无 |
44 | 方 伟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无 |
45 | 阮艾嘉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2019级 | 2019-2020学年1/58,4/58 | 否 | 副班长 |
46 | 尹思文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2019级 | 2019-2020学年3/60,3/60 | 否 | 文艺委员 |
47 | 喻海艳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2019级 | 2019-2020学年3/49,7/49 | 否 | 无 |
48 | 田 恬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团支部书记 |
49 | 杨骐鸿 | 共青团员 |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文艺委员 |
50 | 杨 涛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班长 |
51 | 韩宇健 | 共青团员 | 会计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体育委员 |
52 | 王子康 | 共青团员 |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文艺委员 |
53 | 朱元洋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019级 | 2019-2020学年1/52,1/52 | 否 | 院学生会外联部干事,班长兼副团支书 |
54 | 祝子悦 | 共青团员 | 金融学院 | 2019级 | 2019-2020学年2/43,3/43 | 否 | 班级总寝室长 |
55 | 崔龙飞 | 共青团员 | 会计学院 | 2019级 | 2019-2020学年6/49,10/49 | 否 | 无 |
56 | 高雯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副班长 |
57 | 袁天伟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班级体委兼心理委员 |
58 | 王凯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无 |
59 | 戴厚兴 | 共青团员 | 电气工程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副班长 |
60 | 方怡 | 共青团员 |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无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铜陵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根据推荐情况,报请校党委同意,本次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主席团成员。委员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差额比例为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主席团采用等额选举的方式产生。经上级同意,铜陵学院第四届学生委员会拟由25人组成,正式候选人30名。主席团成员拟由5人组成,正式候选人5名。
三、根据有关规定,主席团候选人同时应为委员候选人,投票选举时,根据个人意愿先画委员票,在所选委员候选人中,选择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四、选举时,实到会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因事因病请假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赞成选票上的候选人,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号;不同意的,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号,弃权的不划任何记号。如另选他人,请在选票上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一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废票,弃权者不得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上投赞成票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填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画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无法辨认部分按照弃权处理。
七、选举结果,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候选人得的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则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由大会主席团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按得票顺序和差额率提出补选名单进行补选。如补选后,当选人数仍少于补选名额时,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并征得代表同意,委员也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本次大会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八、本次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3名。监票人由主席团提名。计票人由主席团确定,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九、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检查无误后方可投票。投票时,按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团成员和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计票完毕后,监票人当众将选票加封,由监票人、计票人审核签名,交大会主席团。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分别向大会主席团和全体代表报告。大会主席团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一、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属大会主席团。如遇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主席团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代表们的意见讨论决定。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4日
召开地点:铜陵学院翠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北二楼综合大厅
代表数量:学代会代表219名学生
主要议程:
一、听取、审议第三届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第四届学生会委员和主席团成员。
三、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www.tlu.edu.cn/s/1/t/371/28/aa/info75946.htm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铜陵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结构比例和名额分配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为219人,其中,各学院代表至少有1名2020级学生。
选举以学院学生会为选举单位,全校共划分为12个选举单位。按照学生人数、实际工作需要和代表的广泛性等原则分配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
二、代表资格与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三、代表产生程序和方法
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采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经过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非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和选举代表三个阶段,完成本次代表的选举工作。各学院学生会应根据分配的名额、构成比例和代表条件,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公开推荐,选举产生代表。
根据工作需要,校团委、学生会可以提名一定数量的预备人选,其中,主要学生社团预备人选由校团委提名。提名的预备人选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参加推荐与选举,分配的名额不占用所在单位代表名额。
(一)组织动员
党委学工部、校团委指导校学生会召开学代会动员大会,并部署代表选举工作。各选举单位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召开会议,传达学代会动员会精神,学习有关文件,部署安排学代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
(二)代表产生
1.确定代表预备人选名单
在学院团总支指导下,各选举单位召开会议(参加人员为现任学生会委员、各部门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各班团支部书记、各班班长、每班学生代表1名),根据分配给本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及代表条件,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比例,从二级学院学代会代表中推荐代表预备人选(校团委、校学生会提名的代表预备人选到所在学院参加推荐,不占所在学院的推荐名额),报所在学院党委组织同意后确定代表预备人选名单并提交代表资格审查组。
2.资格审查
代表资格审查组对各选举单位提交的代表预备人选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名单反馈给各选举单位。
3.确定代表候选人提名名单
经资格审查后,各选举单位向党委学工部、校团委提交代表预备人选名单,经党委学工部、校团委联合审查同意后报校党委,校党委同意后,确定代表候选人提名名单。
(三)差额选举
各选举单位按批准时间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将代表候选人提名名单提交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20%的比例差额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在对代表产生的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的基础上,撰写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届时提交学校学代会预备会议审议。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铜陵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铜陵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工作,促进校院学生会沟通联络,加强过程管理与指导,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对象。铜陵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学生会、学院学生会工作部门、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三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分为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工作落实和宣传联络四个部分,集中考评分为查看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四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任期届满前后半个月进行。
第二章日常考评
第五条 日常考评由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工作落实和宣传联络四个部分组成。日常考评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第六条 组织建设方面:
(一)校学生会
1.班子健全,内部机构建设和管理制度规范。(10分)
(1)按要求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学生会换届;
(2)定期召开学生会主席团工作会、部门工作会、全体工作人员工作会;
(3)组织机构设置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部门职能分工明确。
2.学期工作有计划,学年工作有总结。(5分)
工作计划、总结、重大事项等以规范方式呈现并存有档案。
3.学生会工作人员管理培养规范,综合素质高。(10分)
(1)学生会工作人员任免文件规范、及时;
(2)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规范,有明确的选拔任用目标,统一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管理考核;
(3)学生会工作人员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前30%以内,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二)学院学生会
1.学院重视,班子健全,内部机构建设和管理制度规范。(10分)
(1)学院领导班子每学年参加学生会工作不少于2次;
(2)按要求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学生会换届;
(3)定期召开学生会主席团工作会、部门工作会、全体工作人员工作会;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部门职能分工明确。
2.学期工作有计划,学年工作有总结。(5分)
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重大事项等以规范方式呈现并存有档案。
3.学生会工作人员管理培养规范,综合素质高。(10分)
(1)学生会工作人员任免文件规范、及时;
(2)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规范,有明确的选拔任用目标,统一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管理考核;
(3)学生会工作人员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前30%以内,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七条 活动开展方面:
(一)校学生会
1.规划审批规范,数量适中,组织安全有序,无安全事故。(5分)
2.活动有特色,效果明显。(5分)
3.活动评建规范,受众满意度高。党委学工部、团委通过对活动策划、工作方案、宣传材料、活动总结等进行评审打分(15分)
(二)学院学生会
1.规划审批规范,数量适中,组织安全有序,无安全事故。(5分)
2.专业针对性强,学院特色明显。(5分)
活动联系学院特点,自主组织的与专业相关的活动应不低于活动总数的50%。
3.活动评建规范,受众满意度高。(15分)
以学院自主申报为原则,各学院学生会申报两项以学生会为主体举办的品牌活动,校学生会通过对活动策划、工作方案、宣传材料、活动总结等进行评审打分。
第八条 工作落实方面:
(一)校学生会
1.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规范参加校学生会工作例会。(5分)
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活动,服务学校发展大局。(5分)
3.学校重要工作能够及时部署落实,反馈落实情况。(5分)
4.深入广大同学,主动了解同学心声,定期开展学生思想情况调研,并尽力做好服务及协调工作。(10分)
(二)学院学生会
1.各学院学生会及部门规范参加校学生会工作例会。(5分)
2.全校性活动能够及时响应,协作配合密切。(5分)
3.学校重要工作能够及时部署落实,反馈落实情况。(5分)
4.深入广大同学,主动了解同学心声,定期开展学生思想情况调研,并尽力做好服务及协调工作。(10分)
第九条 宣传联络方面
(一)校学生会
1.按照规定按时规范向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团委报备学生会新媒体运营情况。(5分)
2.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日常宣传更新及时、规范,重要活动按要求报送校党委宣传部。(10分)
3.学校重要工作和活动,宣传线上线下联动。(5分)
4.宣传客观,无虚假宣传,无不良影响。(5分)
(二)学院学生会
1.按照规定按时规范报备学生会新媒体运营情况。(5分)
2.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日常宣传更新及时、规范,重要活动按要求报送校学生会。(10分)
3.学校重要工作和活动,宣传线上线下联动。(5分)
4宣传客观,无虚假宣传,无不良影响。(5分)
第三章集中考评
第十条 集中考评通过查看总结材料及听取现场述职汇报方式完成。集中考评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工作部门负责人由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学生代表(每个学院2名,学生干部1名,普通同学1名)组成的评议会进行考评,各学院学生会由校学生委员会进行考评。
(一)总结材料。全面规范,支撑有力,能够很好的支撑学校本年度重点推进的工作项目,简单明了、特色鲜明、成效突出、图文并茂。(20分)
(二)述职汇报。内容准确充实,汇报流畅。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突出重点、成效显著,不宽泛、不飘浮。(80分)
第十一条 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部门不超过该学年校院学生会部门总数的20%,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个人不超过该学年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的10%,评定执行“逢元进一”原则。
第十二条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选条件,对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铜陵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2020年10月22日,党委书记丁家云主持召开校党委常委会议。会议听取了校团委书记罗冰关于学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的汇报。会议进行了讨论,通过此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上级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规范学生会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党委全面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形成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会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20年11月2日,党委书记丁家云主持召开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听取了校团委书记罗冰关于召开铜陵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汇报。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张平平 | 是 | |
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张平平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