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1-11-26浏览次数:349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铜陵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þ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þ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þ

□否

实有59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þ

□否

实有5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þ

□否

实有6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þ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þ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þ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þ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þ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þ

□否

召开日期为:

2021年11月13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þ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þ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þ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þ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þ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þ

□否

 

 

(二)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2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2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2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2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2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2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2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2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2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2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2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2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会计学院学生会

工商学院学生会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金融学院学生会

经济学院学生会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法学院学生会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学生会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学生会

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会计学院学生会

 

二、《铜陵学院学生会章程》

铜陵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铜陵学院学生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铜陵学院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团委和地方学联组织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明德尚能、博学日新”的校训,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建设青马之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工作全过程,持续开展党的理论学习贯彻活动,重视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持久、生动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团结引导同学听党话、跟党走;

三)成为同学之家,以同学为中心,广泛开展社会实践、课外学术、文化艺术、体育运动等方面的活动,增强同学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同学的科技素质、身体素质和人文素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搭好和谐之桥,积极发挥作为学校党委和行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依章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为安徽省学生联合会团体会员,接受安徽省学联的指导。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制。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中国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依据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提出工作建议、批评和质询;

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二)支持本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维护本会团结,推进本会发展进步。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领导,党委学工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下,依照本组织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八条  铜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学代会每年召开1次,遇特殊情况,经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并经学校党委及省学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代会代表以民主的方式从各二级学院学生中产生,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二级学院、年级专业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铜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九条  铜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订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审议和通过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

四)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以及应由学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铜陵学院学生委员会是铜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主要职权是: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决议,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

三)检查、监督主席团的工作。

第十一条  铜陵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工作部门是铜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主席团由学代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应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由校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报上级学联组织备案。主席团一般由5人组成。其主要职权是:

一)执行学代会和学生委员会的决议,领导本会的日常工作;

二)召集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提名本会各直属部门的正、副部长(主任)。

第十二条  各职能部(室)为本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可根据需要设置职能部门,但一般不超过6个。各部门设部长(主任)1名,副部长(副主任)1-2名。

第十三条  本会聘请校团委专职团干部担任秘书长。秘书长代表校团委指导和监督学生会的工作,列席全体委员会会议和主席团工作会议,对不称职的学生会工作人员有罢免建议权。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四条  铜陵学院学生会构建“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工作格局,二级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二级学院院党组织领导下和团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校级学生会统一协调。

第十五条  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本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一般每年召开1次,选举产生参加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学生代表产生及其他职权可参照校级学生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对应,应参照本章程的原则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制定。

第十七条  建立校院两级学生会双向考评机制,校级学生会每年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对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二级学院学生会对校级学生会工作进行评议。

第十八条  班委会由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受二级学院党组织领导,接受本院团组织、学生会的指导。班委会应积极组织全班同学参加校、院学生会组织的活动。班委会应实行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

第五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  本会工作人员中来自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其中主席团2-3名,部长级1-2名来自二级学院学生会。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主席团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二十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勤奋好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扎实,能够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品行端正、作风务实,能够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到相关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热爱学生会工作,服从安排、工作踏实、不计得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第二十一条  对于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辞职或直接免职: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学校处分的;

二)因学习交流、出国等原因离开学校的;

三)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专业调整,不能继续参加原组织工作的;

五)任期内学习成绩严重下滑,出现不及格课程的;

六)道德失范,出现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

七)未恪尽职守,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的;

八)经组织研究,不宜继续参与学生会工作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铜陵学院学生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铜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院党[2017]22)和《铜陵学院学生会章程(暂行)》(院党[2020]18号)同时废止。

 

三、铜陵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主席团设成员5名,探索实行轮值制度,执行主席负责统筹协调当任学生会的总体工作。各直属工作部门是校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对主席团负责。

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设以下直属工作部门:办公室、学习科技部、实践外联部、劳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等。

四、铜陵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刘  英

中共预备党员

金融学院

2019级

2020-2021学年1/28  4/28

2

杨其彪

共青

团员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9级

2020-2021学年

3/59  3/59

3

汪清华

共青

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19级

2020-2021学年

2/48  3/48

4

张雪怡

共青

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19级

2020-2021学年

7/61  3/61

5

褚嘉庆

共青

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19级

2020-2021学年

3/49  2/49

6

周  瑶

共青

团员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2020级

2020-2021学年

16/60  7/46

7

刘  辉

共青

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0级

2020-2021学年

7/40  12/40

8

杜倩倩

共青

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0级

2020-2021学年

11/59  2/57

9

刘文锦

共青

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1级


10

徐汝秀

共青

团员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级

11

黄胜昌

共青

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1级

12

胡  沛

共青

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1级

13

周家旭

共青

团员

经济学院

2021级

14

王艺芝

共青

团员

金融学院

2021级

15

王宏俊

共青

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0级

2020-2021学年

3/51  1/50

16

杨  敏

共青

团员

会计学院

2020级

2020-2021学年

1/49  8/37

17

谢伟好

共青

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0级

2020-2021学年

1/49  1/59

18

方天骏

共青

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1级

19

姚星雨

共青

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1级

20

詹依菲

共青

团员

经济学院

2021级

21

杨晓潞

共青

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1级

22

汪  璇

共青

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1级

23

汪旭明

共青

团员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2021级

24

吴  蓉

共青

团员

金融学院

2020级

2020-2021学年

3/36  1/45

25

汪  鹏

共青

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0级

2020-2021学年

5/60  11/57

26

陈  康

共青

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0级

2020-2021学年

1/50  1/50

27

周  群

共青

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1级

28

程一凡

共青

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1级

29

冯玉萍

共青

团员

法学院

2021级

30

何淑丽

共青

团员

法学院

2021级

31

曾展鹏

共青

团员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21级

32

张 翔

共青

团员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2021级

33

张国现

共青

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0级

2020-2021学年

2/40  4/40

34

董晓舟

共青

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0级

2020-2021学年

4/51  7/60

35

范诚峰

共青

团员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20级

2020-2021学年

2/60  14/70

36

胡与时

共青

团员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21级

37

徐天雨

共青

团员

金融学院

2021级

38

高婉琪

共青

团员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21级

39

戴  震

共青

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1级

40

丁文青

共青

团员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级


41

蒋  熙

共青

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1级

42

杨骐鸿

共青

团员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2020级

2020-2021学年

9/60  15/60

43

杨  涛

共青

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0级

2020-2021学年

2/50  6/50

44

方  怡

共青

团员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2020级

2020-2021学年

15/60  6/60

45

李泽宇

共青

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1级

46

杨陆

共青

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1级

47

尹择光

共青

团员

会计学院

2021级

48

段雨涵

共青

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1级

49

孙霁婉儿

共青

团员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2021级

50

徐  然

共青

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1级

51

王  星

共青

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0级

2020-2021学年

2/40  4/40

52

张  琪

共青

团员

法学院

2020级

2020-2021学年

11/40  5/45

53

戴厚兴

共青

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0级

2020-2021学年

2/50  1/60

54

郑天赐

共青

 团员 

数学与计算机

学院

2021级

55

方  正

共青

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1级

56

张  祺

共青

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1级

57

吴雨轩

共青

团员

金融学院

2021级

58

刘  庆

共青

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1级

59

金文秀

共青

 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1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铜陵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铜陵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根据推荐情况,报请校党委同意,本次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和主席团成员,差额比例为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经上级同意,铜陵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拟由25人组成,正式候选人31名。主席团成员拟由5人组成,正式候选人6名。

三、根据有关规定,主席团候选人同时应为委员候选人,投票选举时,根据个人意愿先画委员票,在所选委员候选人中,选择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四、选举时,实到会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因事因病请假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赞成选票上的候选人,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号;不同意的,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号,弃权的不划任何记号。如另选他人,请在选票上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一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废票,弃权者不得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上投赞成票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填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画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无法辨认部分按照弃权处理。

七、选举结果,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候选人得的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则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由大会主席团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按得票顺序和差额率提出补选名单进行补选。如补选后,当选人数仍少于补选名额时,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并征得代表同意,委员也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本次大会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八、本次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3名。监票人由主席团提名。计票人由主席团确定,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九、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检查无误后方可投票。投票时,按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团成员和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计票完毕后,监票人当众将选票加封,由监票人、计票人审核签名,交大会主席团。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分别向大会主席团和全体代表报告。大会主席团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一、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属大会主席团。如遇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主席团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代表们的意见讨论决定。

 

六、铜陵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3日

2.召开地点:铜陵学院翠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北二楼综合大厅

3.代表数量:学代会代表211名学生

4.主要议程:听取、审议第四届铜陵学院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宣传报道链接:https://www.tlu.edu.cn/2021/1115/c59a76495/page.htm

七、铜陵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铜陵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结构比例和名额分配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为211人,其中,各学院代表至少有1名2021级学生。

选举以学院学生会为选举单位,全校共划分为12个选举单位。按照学生人数、实际工作需要和代表的广泛性等原则分配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

二、代表资格与条件

1.代表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热爱团学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团学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能够反映广大团员青年的意见,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3)发挥模范作用,德才兼备,公道正派,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反映广大青年学生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受到青年学生拥护和信任。

(4)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无课业不及格情况;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2.代表资格

(1)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三、代表产生程序和方法

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采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经过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和选举代表三个阶段,完成本次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各选举单位应根据分配的名额、构成比例和代表条件,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公开推荐,选举产生大会代表。一般按学院建代表团。

根据工作需要,校团委、学生会可以提名一定数量的预备人选,其中,主要学生社团预备人选由校团委提名。提名的预备人选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参加推荐与选举,分配的名额不占用所在单位代表名额。

1.组织动员

党委学工部、校团委指导校学生会召开大会动员会并部署代表选举工作。各选举单位在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召开班长以上人员会议,传达大会动员会精神,学习有关文件,组织安排大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

2.推荐提名

(1)酝酿推荐。10月25日前,二级学院各班级召开全体学生会议,根据分配给本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比例,推荐本班级大会代表候选人,报所在团总支、学生会。

(2)确定初步人选名单。

各选举单位召开班长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会议,在班级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比例,推荐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报所在学院二级党组织同意确定。校学生会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参加选举,不占所在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

(3)确定代表预备人选名单。

各选举单位审查初步人选的代表资格,并进行考察。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会会议,根据代表名额、结构、多数学生意见和考察情况,按不少于代表名额20%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报组织组。将代表候选人酝酿提名情况报告至代表资格审查组,报告内容包括:推荐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3.资格审查

代表资格审查组对各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初审;校团委、学生会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查并报校党委同意后反馈给各选举单位。

4.差额选举

校党委审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后,各选举单位于11月4日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将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学生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20%的比例差额选举产生出席大会的代表。选举后,各选举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将代表选举有关材料报组织组。

代表资格审查组在对代表产生的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的基础上,撰写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届时提交大会预备会议审议。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张平平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姚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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