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学生会改革自评情况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4-01-17浏览次数:10

附件1

 

铜陵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

□否

实有52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

□否

实有5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

□否

实有6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

□否

召开日期为:20231227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完成安徽省高校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测试。

R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R

□否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R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2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2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2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2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2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2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2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2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2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2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2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2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12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会计学院学生会

工商学院学生会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金融学院学生会

经济学院学生会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法学院学生会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学生会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学生会

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二、《铜陵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铜陵学院学生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铜陵学院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团委和地方学联组织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明德尚能、博学日新”的校训,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建设青马之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工作全过程,持续开展党的理论学习贯彻活动,重视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持久、生动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团结引导同学听党话、跟党走;

三)成为同学之家,以同学为中心,广泛开展社会实践、课外学术、文化艺术、体育运动等方面的活动,增强同学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同学的科技素质、身体素质和人文素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搭好和谐之桥,积极发挥作为学校党委和行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依章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为安徽省学生联合会团体会员,接受安徽省学联的指导。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制。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中国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依据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提出工作建议、批评和质询;

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二)支持本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维护本会团结,推进本会发展进步。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领导,党委学工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下,依照本组织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八条  铜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学代会每年召开1次,遇特殊情况,经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并经学校党委及省学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代会代表以民主的方式从各二级学院学生中产生,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二级学院、年级专业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铜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九条  铜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订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审议和通过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

四)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以及应由学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铜陵学院学生委员会是铜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主要职权是: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决议,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

三)检查、监督主席团的工作。

第十一条  铜陵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工作部门是铜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主席团由学代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应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由校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报上级学联组织备案。主席团一般由5人组成。其主要职权是:

一)执行学代会和学生委员会的决议,领导本会的日常工作;

二)召集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提名本会各直属部门的正、副部长(主任)。

第十二条  各职能部(室)为本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可根据需要设置职能部门,但一般不超过6个。各部门设部长(主任)1名,副部长(副主任)1-2名。

第十三条  本会聘请校团委专职团干部担任秘书长。秘书长代表校团委指导和监督学生会的工作,列席全体委员会会议和主席团工作会议,对不称职的学生会工作人员有罢免建议权。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四条  铜陵学院学生会构建“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工作格局,二级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二级学院院党组织领导下和团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校级学生会统一协调。

第十五条  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本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一般每年召开1次,选举产生参加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学生代表产生及其他职权可参照校级学生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对应,应参照本章程的原则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制定。

第十七条  建立校院两级学生会双向考评机制,校级学生会每年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对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二级学院学生会对校级学生会工作进行评议。

第十八条  班委会由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受二级学院党组织领导,接受本院团组织、学生会的指导。班委会应积极组织全班同学参加校、院学生会组织的活动。班委会应实行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

第五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  本会工作人员中来自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其中主席团2-3名,部长级1-2名来自二级学院学生会。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主席团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二十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勤奋好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扎实,能够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品行端正、作风务实,能够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到相关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热爱学生会工作,服从安排、工作踏实、不计得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第二十一条  对于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辞职或直接免职: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学校处分的;

二)因学习交流、出国等原因离开学校的;

三)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专业调整,不能继续参加原组织工作的;

五)任期内学习成绩严重下滑,出现不及格课程的;

六)道德失范,出现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

七)未恪尽职守,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的;

八)经组织研究,不宜继续参与学生会工作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铜陵学院学生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铜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院党[2017]22)和《铜陵学院学生会章程(暂行)》(院党[2020]18号)同时废止。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负责统筹每年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相关工作,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的决议,领导学生会日常工作。制定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学生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统筹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主持召开学生会全委会、办公会及学生会主席团例会,研究决定学生会重要工作等。

2

办公室

9

负责校院班学生组织间的沟通联络,建立健全学生会内部工作制度、整理学生会工作人员档案。整理汇总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会议记录及整理。起草有关文件、收发通知和材料。学生会工作人员的竞聘选拔、培训管理、评议考核等。

3

学习科技部

6

负责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强化思想引领工作。组织开展有益于提升学生学习能力和学术素养的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全校学生学习情况,收集学生有关学习、教学意见,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和学科竞赛活动。

4

实践外联部

9

负责组织学生深入社会,开展多层次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困难。收集学生意见,协调解决学生在学习与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加强学生会内、外联系,根据学生会工作需要,寻求合作伙伴。

5

劳动生活部

7

负责组织开展劳动、卫生、安全、健康等方面的活动。收集学生对校园生活设施、食堂、宿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反馈。

6

文艺部

8

负责组织各级学生组织的文化、艺术类活动,发挥文化载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学生文明意识和文明素养。

7

体育部

8

负责组织学生课外体育类活动,引导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组织开展身心健康类活动。协助学校体育部举办校内各项体育赛事。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中共预备

党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1

2022-2023学年8/41  2/41

2

王雨涵

中共预备

党员

法学院

2021

2022-2023学年9/36  1/36

3

冯玉萍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21

2022-2023学年3/51  4/51

4

李子帆

共青团员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2021

2022-2023学年1/41  6/41

5

 

中共预备

党员

经济学院

2021

2022-2023学年4/64  3/64

6

徐贤明

共青团员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2022级

2022-2023学年6/50  1/44

7

许雪玉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2级

2022-2023学年11/58  6/56

8

曾子健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2级

2022-2023学年6/57  2/52

9

王先喆

共青团员

金融学院

2023级

10

汪婉馨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3级

11

房文杰

共青团员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23级

12

高思勉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3级

13

夏雨勇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3级

14

  

共青团员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23级

15

胡蕊妍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2

2022-2023学年11/47  10/45

16

伍文艳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22

2022-2023学年4/50  8/67

17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2

2022-2023学年18/58  11/56

18

郑文韵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3级

19

赵文俊

共青团员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23级

20

曹雨露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3级

21

赵家乐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2

2022-2023学年1/60  1/60

22

李雨轩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2

2022-2023学年19/59  2/52

23

戴逸萱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22

2022-2023学年6/50  2/68

24

王启弟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3

25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3

26

吴思彤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3

27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3

28

郝泽旺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3

29

潘子旋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3

30

刘志晗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2

2022-2023学年6/49  1/34

31

任建辉

共青团员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22级

2022-2023学年20/46  9/53

32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2级

2022-2023学年2/49  1/53

33

刘星语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23级

34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3级

35

赵胜君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3级

36

谢伟翔

共青团员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23级

37

贺梓萌

共青团员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2022

2022-2023学7/59  16/52

38

陈丽彤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2

2022-2023学年4/51  5/46

39

缪欣怡

共青团员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2022

2022-2023学年

10/40  16/70

40

王恩茜

共青团员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2023级

41

邓小第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3级

42

汪雨璐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3级

43

施鉴刚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3级

44

黄明娇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3级

45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2

2022-2023学年4/50  3/54

46

李梅芳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22级

2022-2023学年

9/50  6/67

47

贺明奇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2级

2022-2023学年

5/49  6/49

48

尹运慧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3级

49

韦奥运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3级

50

王喜凤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3级

51

 

共青团员

金融学院

2023级

52

侯涛涛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3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会章程,经校党委、省学联批复,铜陵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人。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所在学院分团委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后,由党委学工部、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具体推荐步骤如下:

1.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初步名单

在充分征求各团支部、学代会代表的基础上,各学院分团委提名至少1名人选,报二级党组织批准后,形成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初步名单,上报校团委。

2.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

党委学工部、校团委联合对各学院分团委推荐的初步名单进行审核,按照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不少于6人),报请校党委批准。

3.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提名名单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经校党委批准同意后,形成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提名名单(不少于6人),提交大会选举。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根据推荐情况,报请校党委同意,本次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和主席团成员,差额比例为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经上级同意,铜陵学院第七届学生委员会拟由23人组成,正式候选人37名。主席团成员拟由5人组成,正式候选人6名。

三、根据有关规定,主席团候选人同时应为委员候选人,投票选举时,根据个人意愿先画委员票,在所选委员候选人中,选择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四、选举时,实到会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因事因病请假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赞成选票上的候选人,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号;不同意的,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号,弃权的不划任何记号。如另选他人,请在选票上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一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废票,弃权者不得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上投赞成票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填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画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无法辨认部分按照弃权处理。

七、选举结果,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候选人得的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则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由大会主席团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按得票顺序和差额率提出补选名单进行补选。如补选后,当选人数仍少于补选名额时,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并征得代表同意,委员也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本次大会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八、本次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计票人18名。监票人由主席团提名。计票人由主席团确定,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九、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检查无误后方可投票。投票时,按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团成员和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计票完毕后,监票人当众将选票加封,由监票人、计票人审核签名,交大会主席团。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分别向大会主席团和全体代表报告。大会主席团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一、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属大会主席团。如遇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主席团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代表们的意见讨论决定。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31226-1227

2.召开地点:铜陵学院翠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北二楼综合大厅

3.代表数量:学代会代表215名学生

4.主要议程:听取、审议铜陵学院第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七届学生委员会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宣传报道链接:https://www.tlu.edu.cn/2023/1229/c59a97738/page.htm

http://xxt.ahnews.com.cn/news/2024/01/02/c_13607.htm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经校党委研究,并报请团省委和省学联同意,共青团铜陵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暨铜陵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将于2023年12月中旬召开。根据《关于做好共青团铜陵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暨铜陵学院第七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第四次团代会与第七次学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单位划分和代表名额分配

代表选举单位是选举产生“两代会”代表的组织基础。选举单位划分以团组织隶属关系为依据,结合我校团组织设置的实际,以二级学院分团委为单位,全校共划分为 12个选举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经校团委、学生会研究,并报校党委和团省委、省学联同意,我校“团代会”代表为165人,“学代会”代表为215人;“两代会”列席代表11名左右。代表名额分配根据各学院共青团员和学生人数,充分考虑团学组织建设及工作需要统筹确定。

“团代会”代表名额按照有利于团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全校团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基层团支部、非团学骨干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其中,各学院代表至少有2023级学生1名。

“学代会”代表名额按照不少于全校学生总数1%确定,应包含各年级、各专业、各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25%。其中,各学院代表至少有2023级学生1名

二、代表资格和条件

(一)代表资格

1.代会代表资格

1)组织关系在本校的在籍共青团员,未满28周岁,仍然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其中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2)在本校担任团内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共党员,其中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2.学代会代表资格

1)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为保证团代会、学代会代表的相对稳定,代表候选人人选中团的专职工作者应在2023年11月底前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发生变动或不离开团的工作岗位,代表候选人为学生组织负责人的应考虑在学代会召开之前不作职务调整。

(二)代表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记坚定不移跟党走、为党和人民奋斗的初心使命;

2)热爱团学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在工作和学习中实绩突出

3)发挥模范作用,德才兼备,公道正派,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反映广大青年学生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受到青年学生拥护和信任

4)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无课业不及格情况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和办法

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方式,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和选举代表三个阶段,完成本次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各选举单位应根据分配的名额、构成比例和代表条件,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公开推荐,选举产生大会代表。

(一)组织动员

2023年10月中旬,校团委、学生会召开“两代会”动员会并部署代表选举工作。10月下旬前,各选举单位在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召开团支书、班长以上人员(包括团支书、班长)会议,传达“两代会”动员会精神,学习有关文件,组织安排“两代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

(二)推荐提名

1.酝酿推荐。11月中旬前,各选举单位指导各团支部、班级召开各团支部(班级)全体团员(学生)会议,根据分配给本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及和代表条件,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比例,推荐本支部(班级)团代会(学代会)代表候选人,报所在分团委、学生会。

2.确定初步人选名单。各选举单位召开团支部书记和班长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会议,在团支部、班级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比例,推荐“两代会”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报所在学院二级党组织同意确定。校团委、学生会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参加选举,不占所在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

3.确定预备人选名单。各选举单位审查初步人选的代表资格,并进行考察。各选举单位召开分团委、学生会会议,根据代表名额、结构、多数团员(学生)意见和考察情况,按不少于代表名额20%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学生团员和青年教职工代表不低于70%,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于11月中旬前将代表候选人酝酿提名情况报告代表资格审查组,报告内容包括:推荐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并填写《共青团铜陵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汇总表》和《铜陵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汇总表》报组织组 

(三)资格审查

代表资格审查组对各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初审;校团委、学生会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查后,于11月中旬前反馈给各选举单位。代表资格审查组在对代表产生的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的基础上,撰写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届时提交“两代会”预备会议审议。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四)差额选举

各选举单位于11月下旬前召开团员代表会议(学生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学生大会),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团员代表会议(学生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学生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20%的比例差额选举产生出席“两代会”的代表。选举后,各选举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将代表选举有关材料报组织组。报送材料包括:代表选举情况(包括参加选举团支部数、班级数、团员数、学生数、选举方式、代表名额及构成比例等)、《共青团铜陵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铜陵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汇总表》和《共青团铜陵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铜陵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

(五)代表资格的审查和获得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在对代表产生的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的基础上,撰写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届时提交“两代会”预备会议审议。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各选举单位报送的材料均需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两种形式。电子版发至团委电子邮箱(ytw@tlu.edu.cn)。

四、选举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选好“两代会”代表是成功召开大会的基础。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是开好“两代会”、完成大会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两代会”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按照校团委、学生会的统一部署,如期完成选举代表的任务。

(二)加强学习,规范操作

各级团学组织要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广大团员青年对“两代会”代表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要求,把握程序,规范操作,扎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三)发扬民主,注重实效

召开“两代会”,是团学组织发挥作用的重要契机,是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民主集中制教育的重要实践活动。要充分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和保障团员青年的民主权利,把发扬民主贯穿于代表产生的全过程。要积极营造氛围,注意听取广大团员青年的意见,尊重选举结果,真正把觉悟高、作风正、素质好、群众基础扎实的团员青年推荐出来,充分体现“两代会”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

(四)严明纪律,按章办事

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团员青年要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肃选举纪律,贯彻执行换届纪律要求,认真执行代表选举的各项程序要求,严格把握代表条件、产生程序和结构比例,精心做好推荐、酝酿、选举和审查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责任,学校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指导,明确纪律要求,杜绝一切不正之风,确保代表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铜陵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工作,促进校院学生会沟通联络,加强过程管理与指导,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对象。铜陵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学生会、学院学生会工作部门、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三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分为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工作落实和宣传联络四个部分,集中考评分为查看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四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任期届满前后半个月进行。

第二章  日常考评

第五条  日常考评由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工作落实和宣传联络四个部分组成。日常考评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第六条  组织建设方面:

(一)校学生会

1.班子健全,内部机构建设和管理制度规范。(10分)

1)按要求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学生会换届;

2)定期召开学生会主席团工作会、部门工作会、全体工作人员工作会;

3)组织机构设置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部门职能分工明确。

2.学期工作有计划,学年工作有总结。(5分)

工作计划、总结、重大事项等以规范方式呈现并存有档案。

3.学生会工作人员管理培养规范,综合素质高。(10分)

1)学生会工作人员任免文件规范、及时;

2)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规范,有明确的选拔任用目标,统一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管理考核;

3)学生会工作人员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前30%以内,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二)学院学生会

1.学院重视,班子健全,内部机构建设和管理制度规范。(10分)

1)学院领导班子每学年参加学生会工作不少于2次;

2)按要求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学生会换届;

3)定期召开学生会主席团工作会、部门工作会、全体工作人员工作会;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部门职能分工明确。

2.学期工作有计划,学年工作有总结。(5分)

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重大事项等以规范方式呈现并存有档案。

3.学生会工作人员管理培养规范,综合素质高。(10分)

1)学生会工作人员任免文件规范、及时;

2)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规范,有明确的选拔任用目标,统一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管理考核;

3)学生会工作人员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前30%以内,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七条  活动开展方面:

(一)校学生会

1.规划审批规范,数量适中,组织安全有序,无安全事故。(5分)

2.活动有特色,效果明显。(5分)

3.活动评建规范,受众满意度高。党委学工部、团委通过对活动策划、工作方案、宣传材料、活动总结等进行评审打分(15分)

(二)学院学生会

1.规划审批规范,数量适中,组织安全有序,无安全事故。(5分)

2.专业针对性强,学院特色明显。(5分)

活动联系学院特点,自主组织的与专业相关的活动应不低于活动总数的50%。

3.活动评建规范,受众满意度高。(15分)

以学院自主申报为原则,各学院学生会申报两项以学生会为主体举办的品牌活动,校学生会通过对活动策划、工作方案、宣传材料、活动总结等进行评审打分。

第八条  工作落实方面:

(一)校学生会

1.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规范参加校学生会工作例会。(5分)

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活动,服务学校发展大局。(5分)

3.学校重要工作能够及时部署落实,反馈落实情况。(5分)

4.深入广大同学,主动了解同学心声,定期开展学生思想情况调研,并尽力做好服务及协调工作。(10分)

(二)学院学生会

1.各学院学生会及部门规范参加校学生会工作例会。(5分)

2.全校性活动能够及时响应,协作配合密切。(5分)

3.学校重要工作能够及时部署落实,反馈落实情况。(5分)

4.深入广大同学,主动了解同学心声,定期开展学生思想情况调研,并尽力做好服务及协调工作。(10分)

第九条  宣传联络方面

(一)校学生会

1.按照规定按时规范向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团委报备学生会新媒体运营情况。(5分)

2.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日常宣传更新及时、规范,重要活动按要求报送校党委宣传部。(10分)

3.学校重要工作和活动,宣传线上线下联动。(5分)

4.宣传客观,无虚假宣传,无不良影响。(5分)

(二)学院学生会

1.按照规定按时规范报备学生会新媒体运营情况。(5分)

2.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日常宣传更新及时、规范,重要活动按要求报送校学生会。(10分)

3.学校重要工作和活动,宣传线上线下联动。(5分)

4宣传客观,无虚假宣传,无不良影响。(5分)

第三章  集中考评

第十条  集中考评通过查看总结材料及听取现场述职汇报方式完成。集中考评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工作部门负责人由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学生代表(每个学院2名,学生干部1名,普通同学1名)组成的评议会进行考评,各学院学生会由校学生委员会进行考评。

(一)总结材料。全面规范,支撑有力,能够很好的支撑学校本年度重点推进的工作项目简单明了、特色鲜明、成效突出、图文并茂。20分)

(二)述职汇报。内容准确充实,汇报流畅。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突出重点、成效显著,不宽泛、不飘浮。(80分)

第十一条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部门不超过该学年校院学生会部门总数的20%,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个人不超过该学年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的10%,评定执行“逢元进一”原则。

第十二条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选条件,对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铜陵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董柏林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董柏林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安徽省学联秘书处邮箱ahsxl@qq.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